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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4-06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教育从接纳开始

   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郝理想在近期《教学与管理》发表《教育从接纳开始》一文提出,教育必须从接纳开始,当我们要求学生无条件地接受教育时,我们也需要无条件地接纳他的言行和情绪并反应恰当。接纳教育不仅是满足学生内心归属的必然结果,也是教师体察学生行为动机和培养学生自主解决问题能力的需要。教育者必须允许学生表达自己的不良情绪并能客观公正地看待,也必须无条件地接纳学生的不良情绪,体察孩子的感受,理解孩子的想法,才有利于孩子情绪的平息,恢复其理性思考的能力,并提升其自我教育能力。教师在接纳学生不良情绪时,首先需要表达“共情”,用一句真诚的话表达出和学生相同的感受,以此表示老师对其情绪的认同。其次,要学会“倾听”,以一种关心的态度回应他,表达接纳之意,相信他的言行有一定合理性,引导他说出问题。最后,还要注意语言“描绘”,用中性的语言不加评价地描述学生的想法、行为或要求。唯其如此,方能取得学生信任,听到学生的真实想法,最终寻找到解决之道,践行以人为本的教育

释放教师教学行为

    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刘桂辉、常攀攀在近期《教师教育研究》发表《教学场域中教师教学行为的规约与释放》一文提出,教学场域既是教师的自主行为空间,也是规约的存在空间,两者之间既有矛盾也有张力。在教学实践中,规约往往居于强势地位,教师的教学自主行为受制于规约而处于退缩之势,在教师的意识中,教材是制度化的权威,教学行为必须遵循“教材的安排”,但基于对教学实践的认识和理解,教师又觉得教学完全遵照教材的安排并不适当,于是出现了“想做”却“不去做”“不敢做”“想当然地做”等行为落差。教师自主行为对规约具有反作用力,教师的自主行为能力越强,意味着教师越不受牵制,具有教学主见,能果断自主地决定教学的内容、方法、进程,在遵循教学原则性规范的基础上展现出游刃有余的教学行为。教师教学行为的释放可以沿着以教师信念支持“我想做什么”,以自我认同确定“我能做什么”,以教师学习获得“我怎样做”的路径实现。增强自主行为能力使教师能从教学需要出发批判性地审视规约,再理性地平衡规约对行为的限度中生成合宜的教学行为。如此,教师实际上已经超脱了规约的束缚,从适应教学实践角度形成了积极的行为能力,将规约对教师教学行为的约束、规范转化成了激发、启迪教师行为的动力。(王杰 辑)